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3200101000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昆明市国资委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
2.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管理者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4. 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省和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5. 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营方式。
7.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8. 承担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昆明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监管人职责、党建负责人职责。坚持锚定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相关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成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了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的底线,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改革发展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本运营处、财务监管处、产权管理处、考核分配处、综合处(信访处)、监督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市委国有企业工委办公室、人事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纳入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7852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29.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227.71万元,增长3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27.71万元,增长33.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增加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2.根据安排新增市属国有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专项资金。3.正常的人员变动及职级调整导致的行政运转经费变动。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52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79万元,占总支出的1.30%;项目支出176205.84万元,占总支出的98.7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227.71万元,增长33.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92万元,增长3.61%;项目支出增加45146.79万元,增长34.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增加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2.根据安排新增市属国有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专项资金。3.正常的人员变动及职级调整导致的行政运转经费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3.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205.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支出132.65万元,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建设。
2. 市属国有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支出1035.27万元,用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
3. 军转干部春节慰问支出14.24万元,用于对相关企业军转干部的春节慰问。
4. “八一”走访慰问支出14.26万元,用于“八一”前夕对相关企业转业军人的慰问。
5. 国资监管委托业务支出19.61万元,用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及专家评审服务。
6. 国资监管项目推进工作支出13.77万元,用于国资监管项目推进工作。
7. 国资监管干部素质提升专项资金支出2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国资委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
8. 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专项工作支出68.85万元,用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及市属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
9. 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支出442.30万元,主要用于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购买服务。
10. 一般公共预算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101505.00万元,用于向市属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
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72930.00万元,用于向市属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5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90%。与上年相比增加47281.25万元,增长81.69%,主要原因是:1.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实际,增加资本金注入46205.00万元;2.根据安排,新增市属国有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专项资金1035.27万元;3.其余为正常的人员变动及职级调整导致的行政运转经费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拨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离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贴及市属国有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275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单位行政运转支出及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昆明市国资委1人参加赴香港招商引资活动,产生出国境经费0.86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昆明市国资委1人参加赴香港招商引资活动,产生出国境经费0.8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人参加赴香港招商引资活动。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2万元,比上年减少33.23万元,下降18.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经费及正常人员变动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国资委机关的行政运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532.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61万元,固定资产84.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7.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1.91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200101111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