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磨憨建设国际口岸城市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磨憨建设国际口岸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
现将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磨憨建设国际口岸城市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
2023年4月1日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磨憨建设国际口岸城市的若干措施
一、 提升知识产权辐射带动力
(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依托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协助提供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等服务。协助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建设,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依托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建设磨憨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
(二)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扩大知识产权对外贸易。以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支撑,依托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运营服务体系试点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各专业化平台的服务功能,支持外向型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
(三)服务产业技术创新,增强外向型企业国际竞争力。建立产业专利导航新机制,充分发挥昆明3个国家级专利导航基地的作用,围绕昆明市重点产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定位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围绕产业关键技术,结合面向南亚东南亚产业、技术转移及对外贸易,增强“昆明制造”在南亚东南亚市场的竞争力。
(四)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实施“品牌出海”工程。引导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发挥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区位及政策优势,围绕专利、商标、地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积极开展以知识产权海外保护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培训交流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探索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充分利用各类涉外的服务平台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助力品牌出海,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 提升质量发展辐射带动力
(五)依托昆明市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质量服务综合体的契机,争取设立昆明市质量品牌服务中心磨憨分中心,提升国际合作质量基础设施。运用“昆明质量在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周边国家和中老铁路沿线城市质量基础设施合作,聚焦沿边、跨境特色,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支撑作用,搭建企业与质量服务机构的信息互通桥梁,构建与口岸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在重点产业聚集区设立昆明市质量和品牌服务中心,组建质量和品牌服务联盟,开展各级质量奖及“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培育,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整体跃升,以质量提升强化企业对外贸易竞争优势,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三、 提升营商环境辐射带动力
(六)优化外商准入环境,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服务。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区通办”、行政许可“通办互认”,进一步压减涉外市场主体开办时间和运营成本,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争取磨憨-磨丁经合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外资登记授权。针对重点领域和潜力行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八)建立政务服务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城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紧扣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持续深化沟通协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探索建立与磨丁经济区的政务交流,推广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流动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技术类审批为重点的区域内国际间审批结果物互认。
(九)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政企合作、招标投标、资金安排等领域重点加强审查,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妨碍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类优惠政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
四、 提升放心消费辐射带动力
(十)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助力国际口岸消费城市建设。探索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地区消费维权组织的交流、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探索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引导企业建立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机制,营造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借助旅交会、南博会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推介磨憨旅游,引客入磨,增加客源和影响力。
(十一)设立涉外消费维权服务站,提升涉外消费纠纷调解能力。在磨憨口岸设立涉外消费维权服务站,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聘请懂两国及以上语言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涉外消费纠纷调解,加强中国法律法规宣传、消费教育引导,不断提升涉外消费纠纷调解能力,切实维护双边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探索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探索食品安全多边合作机制,成立磨憨-磨丁经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促进跨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联动、风险交流和文化交融,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其共性特点问题和对策研究。
(十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国际口岸城市食品安全水平。通过高效精准的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持,严管严防严控重大活动和高风险食品安全。联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设出口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出口食品从原料到出口环节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使磨憨出口食品成为“世界餐桌”放心产品。
五、 提升技术支撑辐射带动力
(十四)增设磨憨口岸为中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发挥口岸开放服务功能,带动中药材贸易相关行业、产业集聚发展,提升进口中药材货物通关率。申报云南省进口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磨憨进口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为中药材进口口岸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严把进口中药材质量关,严防不合格进口中药材流入我国市场。
(十五)增设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院)磨憨分所(院)食品药品快检中心。开展食品药品快速检测,以技术支撑提升磨憨口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磨憨口岸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快速监测排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服务边民互市。
(十六)构建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审批、监管、维权以及人才培养、大数据运用等综合服务平台。探索网络市场发展新路径,围绕磨憨国际口岸跨境电商建设,构建网络监管服务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优化服务、简政放权,推动网络市场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及有关业态协调发展,打造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六、 搭建市场监管合作交流平台
(十七)建立双向多边互动交流机制。在“澜湄合作中国秘书处云南联络办公室”、“中国-南亚博览会执行委员会”、“滇缅经贸合作论坛”、“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等现有合作机制和框架下,加强与口岸城市交流合作,构建知识产权、质量发展、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
(十八)建立服务企业人文交流平台。构建服务企业的营商环境、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公平竞争审查、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交流平台,设置专员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服务,通过交流平台促进政企之间、企业之间互动交流,为外贸企业“走出去”,外资企业“请进来”,打出市场监管服务组合拳。